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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盗版之外质疑“盗版”

2000-02-23 来源:光明日报 罗沛霖 我有话说

何为“软件盗版之外”?因为我不在软件业之中。我想到了几“点”,就问几点。

产品的售价因地有别,至少与当地人民的购买力有关。八十年代我到过几个国家,同样正版唱片,大体说,在美国市价若是5美元,在意大利则是3美元,在泰国却只要1.5美元。这一方面是因为在当地生产的硬成本不同,另一方面软(版权)成本有很大弹性。售价降低了版权价也要降低。若都是一样价格,在有的地区就卖不了多少,经济效益反大打折扣(说不定就被盗版)。普用类的软件是否也应服从此规律?现在在北京的美国普用类软件公司,有的认为和在美国售价相等就合理了,但有的却比在美国还贵许多(用北京话说是“加倍带拐弯”),这种现象是合理还是不合理?

金山公司带头刮风暴,薄利多销,软件只卖28元,一下子就卖到了100万份。那么这种软件的市场总价值就是上千万元了,岂非美事一桩!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简单,现在已经有人跟上了,美国厂商是否也跟一跟?美国的书价折成人民币很高,对中国人来说太贵。于是有的就委托中方代印代售,价格就下来了。美国软件商是否应当学学他们国家的这些书商?

听说出版方面有一条规矩,如不是为营利出售,并且数量不大,是允许复制的。据说软件与书籍不同,究竟有多大差别?还是有同有不同?法律该怎样界定,怎样解释?好像有的书籍和音像产品可以卖断版权,是否如此?软件能否卖断版权?

中国人应当有志气,要有自己版权的普及软件。应当由国家拨出基金设计生产,并薄利多销,既可绕过盗版问题,又可保证安全。

要反盗版!但也不能只就盗版论反盗版!

〖作者为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,(国际)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终身会士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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